貪污治罪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7年度,3532號
TCDM,97,訴,3532,20101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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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單一起送過來我就不知道,因為當初簽呈就是連同兩張 估價單經主任批可之後送到我這邊來,當時標線都是優美 佳公司做的,估價單都是附在簽呈上面,主任批示後才送 到我這邊,訪價不是我去訪的,本來說訪價依照小額採購 的程序是要由總務去訪價,但是實際上我在辦理小額採購 總務的時候,簽呈到我這邊時估價單都已經附在簽呈裡面 ,且也經過主任批示可,中間的過程我都沒有去作過訪價 。(問:你剛才說道路標線的部分都是由優美佳公司承作 ,你如何知道信帆企業有限公司的估價單是由優美佳公司 提出的?)當時優美佳公司都是作道路標線的,只要是有 優美佳公司的估價單就大部分會有信帆企業有限公司的估 價單,不是每一件都是這樣,但是頻率很高,我擔任總務 期間,優美佳公司的劉先生就會去找主任坐坐,日後就會 有估價單、簽呈都附好了,我只能蓋章,我的前手告訴我 正確的處理方式是現場的人員先提出需求到我這邊,不用 經過主任,總務再去作訪價,至少二家到四家,而這些訪 價工作都輪不到我作,依照正常情況應該是我去訪價拿到 估價單之後製作訪價紀錄,我上簽呈給主任批示,主任批 示看哪家估價最低就由哪家施作,但是事實上我拿到的時 候簽呈及估價單都已經附好且已經經過主任批可,簽呈都 是被告何堯政先弄好要我簽,這些明明都是被告何堯政自 己打簽呈的還要叫我蓋章當成是我上簽呈,因為主任都已 經批可了,且估價單不是我拿的,不是我去訪價的,就算 我蓋章也沒有意義,訪價記錄單是我後來補寫的,因為他 們做好急著要驗收,而會計要求一定要有訪價記錄單,我 就照他們過來的估價單去寫訪價記錄單。(問:應該要由 你上簽呈,你沒有機會上簽呈,都是由被告何堯政打好簽 呈,當成是你上簽呈的?)是的。(問:你因為這樣不願 意在簽呈及請購單上蓋章?)是的,只有在訪價記錄單上 蓋章,因為他們要驗收所以才蓋章因為會計說沒有那張無 法驗收。(問:訪價紀錄也應該是要由你親自去拿估價單 回來製作?)是的,但是都是由被告何堯政拿好估價單, 我只能按照估價單抄寫製作訪價紀錄。(問:訪價是否也 可以由需求單位去製作?)這我不太曉得,但是我接手的 時候前手是告訴我說訪價應該由總務去做,但是我都沒有 機會作。」、「(問:優美佳公司與信帆企業有限公司是 否也有拿公司的大、小章到你們那邊蓋章?)我們最後還 有作一個驗收紀錄,作驗收紀錄時廠商一定要拿他們的大 小章來蓋,就發現優美佳公司的劉嘉炎拿信帆企業有限公 司的印章來蓋,所以看出來都是劉嘉炎在作但是用不同的



公司名義。」、「問:《提示92年1到6月P153B070傳票 》奇武公司估價單是否為友禾公司蕭位翰所提供?)(審 判長提示92年1到6月P153B070傳票供證人白燿春閱覽) 奇武公司的估價單是友禾公司提供的。(問:奇武公司在 91年就已經停業為何還會在92年參與工程的比價?)這是 蕭位翰提出來的,因為我沒有去訪價,也不知道奇武公司 有停業的情形。(問:你沒有去訪價的原因是否與剛剛上 開所述相同?)是的。(問:本件簽呈你也沒有用章原因 是否與剛才所述相同?)答:是的,簽呈上來就已經有估 價單。」、「簽呈是需求單位被告何堯政提出的需求,工 程請購單也是由被告何堯政同時與簽呈提出來的,後面採 購承辦人有一項我必須寫說總務必須向二家公司詢價、採 購再呈給主任批示,這是一定要由我總務來填寫才可以, 也就是說工程請購單左下角採購承辦人欄位照規定必須要 由我總務填寫,所以上面的字跡是由我填寫,而實際上我 並沒有進行兩家公司的詢價,工程請購單上面以電腦打字 的內容是由需求單位就是被告何堯政所打的,左下角的填 寫內容是我配合主任跟被告何堯政的工作,我是依照他們 所提出來的估價單去填寫的,且主任蔡辛酉說如果我不照 辦就要把我調走...」、「(問:你的職責是應該要訪價 ,有沒有人要求你不可以這樣做?)主任說這都已經有人 來談有人來做了,就不用去訪價了,且在剛剛所碰到的那 些進來的承作廠商都是在蔡辛酉任內才進來做的,前任的 主任不曾有這些廠商進來施作過,除了聖俐公司在大里工 業區旁邊曾經在前任的主任任內有進來施作過。」、「( 審判長問:92年1月到4月間你擔任總務的期間,所有小額 工程的估價及訪價,你都沒有進行?)是的。(問:這段 時間的估價單都是由被告何堯政提出需求簽呈時,就已經 附上兩家以上的估價單?)是的。」等語(見本院卷第17 5-191頁)。
(2)證人即總務張素丹之證述:①於96年4月25日檢察官偵查 中結證稱:「(問:調查中稱:『本中心有關10萬元以下 小額採購之作業程序係由公共設施管理部門承辦人提出需 求並會簽會計部門,經會計部門確認有採購預算再呈請主 管批核,成案後交總務辦理採購作業,並由總務負責估價 與訪價,俟採購案完成後,由公設需求人及總務負責驗收 ,再由廠商檢據向出納請款。』,是否如此?)是,這是 正常的程序。(問:調查中稱:『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10 萬元以下小額採購,有關財物採購方面,均由我上網以共 同供應契約方式完成採購,至於工程採購方面,名義上雖



由我承辦,實際上係由何堯政負責,惟我在擔任總務期間 ,未曾參與任何驗收工作,實際上,本中心所有小型工程 採購係蔡辛酉何堯政決定由固定廠商施作後,由何堯政 提出採購需求,送會計部門會簽,再送陳周明諄簽章,陳 送蔡辛酉批核,完成形式上之採購程序,何堯政提出採購 需求時機,小部分在採購前提出,大部分在施作中提出, 亦有在完工後提出,在我到任初期,有幾件何堯政提出之 採購需求在會完會計後,會要求我簽章再陳閱,之後所有 採購需求均係經蔡辛酉批准後,何堯政再送至我處簽章; 雖然依照會計法應由總務訪價後招商施作,且即使由公設 需求人提出估價單,總務必要時可再次訪價,但是實際上 採購需求案簽呈係由何堯政簽擬,經由主任核可後,再會 知本人,且大部分採購案已在施作中或已施作完成,有時 會出現廠商請款發票與估價單同時交付給我要我蓋章的情 形,我曾向主任蔡辛酉反映此行為並不符合採購作業程序 ,但蔡辛酉並不理會,表示所有採購作業已有人代為完成 ,只需要我蓋章即可,如有事情,由他來擔負責任。』, 是否如此?)是的。他每次都說『有責任我來扛』、『你 蓋章就好』,同仁都有聽到,他常常講,我曾就這事向上 級『中區處』反應2次,也向『中區處』陳主任反應,說 採購都亂搞,陳主任表示有耳聞,我們承辦員很無奈,只 能向上級反應,我們呆在那裡,都快崩潰了。」、「(問 :調查中稱:『我從未參與驗收,何堯政也從未事先通知 驗收日期,在每件工程完工後,何堯政會將採購簽呈、請 購單、估價單,有時連同發票交付予我,要求我完成請款 作業,我在收到何堯政遞送案件時,均會至工程現場確認 有無施作,如確有施作,才補製作驗收紀錄連同前述請款 文件送至會計,完成報銷程序,惟我未曾和何堯政一起至 現場辦理驗收過。』,是否如此?)是。(問:妳有無發 現過,沒有做工程,而按一般程序比價,最後支付工程款 ?)沒有。都是五大績優廠商拿估價單來,拿來給何堯政 。我不會代收估價單,他們都拿給何堯政,有時候是寄給 何堯政,應該都有實際工作,只是做到何種程度、品質看 不出來。」、「(問:調查中稱:『前述五大廠商均與何 堯政及蔡辛酉熟識,每一類案件得標廠商雖非同一家公司 ,事實上卻是多由同一人來接洽、施工及請款,例如,道 路標線多由勝利凱交通工程行公司承作,綠美化工程由先 鋒園藝有限公司施作,路燈維修工程多由聖俐機電顧問公 司施作,土木工程多由友禾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施作,道路 指示牌多由優美佳交通工程行施作,且工程完工請款時,



都是由上述公司負責人攜帶其他公司印章來領款,可由同 一類工程請款發票上筆跡均相同,足證雖得標廠商不同, 工程施作及請款仍為同一人。』,是否如此?)是。出納 也可以作證,都是那5個人來請款。」等語(見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他字第1202號偵查卷第200-203頁 )。②於99年7月16日本院審理時到庭結證稱:「我在經 濟部工業局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的採購案有九成都是被告 何堯政在辦理,而我承辦的那一成案件則都是由主任蔡辛 酉口頭指示辦理,且指示辦理當時都已經做好了,這件採 購案是由主任口頭指示辦理,且也已經做好了或是已經在 施作了,資料是被告何堯政交給我的。」、「(問:有些 採購案你也擔任需求人,同時也擔任總務,這些案子辦理 採購時,廠商的估價單你如何取得?)我沒有跟廠商要過 估價單,都是現成的,都是五大績優廠商自己會送過來。 (問:你擔任總務期間小額採購案,你在請購單上填寫採 購廠商及用印,如果你認為有不合理的地方,為何你要填 寫及用印,而不另外詢價?)其實我自己簽辦的採購案不 是已經做好了就是正在做,我還去詢價做什麼。(問:你 如果認為不合理為何還要填寫用印?)是主任蔡辛酉交代 的。(問:你有拒絕用印過?)有,所以關係搞得不好。 」、「(問:小額採購案你擔任總務,驗收記錄單是否由 你提出再會其他單位?)不是,是由何堯政提出的,並且 由被告何堯政直接會其他單位的。(問:這什麼時候會會 到你那裡,工程進行到什麼時候會會到你那裡?)不一定 ,因為有時候廠商已經拿發票來請款了,但是被告何堯政 這些流程都還沒有作。(問:請說明你在92、93在經濟部 工業局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擔任小額採購工程程序上有哪 些不合法?)按照規定需求人提出需求由主管批可後就應 該交給總務,所以後續應該都是由總務來做。因為經濟部 工業局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92、93採購案都是做好了,或 是已經在做了,被告何堯政才補流程。(問:所謂補流程 是指被告何堯政這時候才提出需求?)都有。有些有依照 流程,就是主任批可,被告何堯政去找人來做,接著就驗 收、請款,但是這個流程跟我說的正常流程還是不一樣, 因為正常流程是要由總務來做後續的事情。有的時候是廠 商直接拿發票來說要請款,我說這什麼東西,被告何堯政 就說抱歉,這個他還沒有簽,但是廠商已經做好了且拿發 票要來請款,這時就由被告何堯政來補辦流程。」、「( 問:你說估價單非你詢價,你為何還願意再請購單的左下 角採購承辦人欄註記採購案號本案經向二家廠商詢價以某



某公司報價新臺幣多少元最低,擬向該廠商辦理採購?你 還願意製作財務支付單?)因為所有的採購案到我這裡都 可以說已經結案了,估價單什麼都已經附在後面了,我就 看估價單價位比較低,我就照抄這樣。我今日附上去的資 料就可以看出我的印章都是最後才蓋上去的。我製作財務 支付單才可以開支票,因為工程已經完成,我等於是在補 流程。」等語(見本院卷99年7月16日審判筆錄第5-16頁 )。
(3)證人即會計孫瑞桃之證述:①於96年4月25日檢察官偵查 中結證稱:「(問:調查中稱:『依流程規定由需求單位 人員填具申購單,製作簽呈並由我會簽後,上陳給主任蔡 辛酉,待主任簽核後,再移至總務人員白燿春、張素丹辦 理採購,依規定流程上需求單位人員尚未檢具廠商估價單 ,我必須審查「費用科目」及「預估金額」確認採購的科 目是否正確及有無該項經費並簽註意見,待主任同意後才 進行採購,採購完成驗收後,廠商持單據向中心請款,總 務人員連同請款文件(收據、發票、內部驗收單紀錄等附 件),交由我製作支出傳票交出納人員付款。』是否如此 ?)是,這是正常程序,但是我們沒有照正常程序來做。 」、「(問:調查中稱:『沒有依規定辨理,92、93年間 蔡辛酉擔任大里工業區主任,何堯政擔任環保組技術員, 辦理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業務,蔡辛酉指定何堯政辦理10萬 元以下小額採購業務,因此前述期間大里工業區的小額採 購業務,全部都是由何堯政提出需求後,填寫申購單,依 規定該申購單內的「費用科目」及「預估金額」等須簽會 會計,確認採購的科目是否正確及有無該項經費,但何堯 政並未依規定辦理,直接將申購單呈送蔡辛酉批示,俟蔡 辛酉批示後,何堯政即將該申購單送至總務白燿春(擔任 總務期間為91年4月至92年4月)、張素丹(擔任總務期間 為92年5月至94年12月),何堯政並將2張估價單直接交給 總務辦理採購業務。』是否如此?)是。總務也瞭解這個 過程,他們先由1家廠商,拿2家以上的估價單,由何堯政 直接丟給「總務」去作簽呈,違反了作業程序,張素丹及 白燿春都曾向我反應過,他們說這估價單及發票同時一起 提出來。(問:意思是他們工程做完,一起來請款及上簽 呈?)是工程及請款、上簽呈同時作。(妳的意思是事先 已經由何堯政蔡辛酉指定那1家廠商來施作?)是,這 是總務告知我的。」、「(問:調查中稱:『據我所知, 每當總務收到申購單及估價單時,大部分的小額採購工程 都已經在進行,總務也只能在事後蓋章及製作支付黏貼單



送會計製作傳票付款,無法事先估價或與其他廠商作比價 ,如果該項採購需要驗收時,則由何堯政監工、驗收,由 總務製作驗收紀錄表,俟完成前述程序後,再由總務將驗 收紀錄表、預算需求表、請購單、廠商估價單、財務支付 申請單等支出憑證陳閱,主任在財務支付申請單上批示, 最後才由會計製作傳票交給出納開票付款,完成採購作業 。』是否如此?)是。」、「(問:何堯政蔡辛酉用不 實比價單來請款,為何妳還要付款?)主任蔡辛酉說工程 做完後,就是要給錢,總務也辦了程序了,有了什麼責任 ,他要負擔,這是蔡辛酉自己講的,同事也有人聽到。」 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他字第1202號偵 查卷第184-187頁)。②於99年6月25日本院審理時到庭結 證稱:「(問:剛才你有回答說你們採購的流程上面申購 的簽呈未會簽總務,是否有這種情形?)簽呈到我這邊來 都已經有跑流程過了,這也是就同仁告訴我說沒有給他看 過就跑來我這裡來。就是說簽呈到我這邊的時候,主任就 已經簽『可』,意思就是說需求單位簽出來之後應該要會 總務,但是因為總務有他的意見,所以總務沒有在簽呈上 批示的情形。依正常的簽呈流程應該是要需求單位簽出來 之後,先到我這邊來由我來看這個工程項目裡面有沒有金 額可以支付,如果沒有的話,我就會簽無經費可支應,如 有,我會在上面簽註在年度經費項下支出,如果我認為有 同屬性應合併辦理之情形也會在這個時間就簽註,之後這 個簽呈就會跑到主任那邊去,主任看完之後如果認為可行 ,主任在簽呈上面批『可』,案件就交給總務,如果主任 認為不可行,主任會將簽呈退回給需求單位。主任如果看 到我在上面簽註『同屬性應合併辦理』之後仍然在簽呈上 面批「可」就是表示不管我的意見,就照需求單位的簽呈 去進行然後交由總務去處理。我印象中我曾經因為同屬性 應合併辦理的意見和主任爭執過,但是主任還是照需求單 位的簽呈進行,並沒有採納我的意見。主任批『可』跑到 總務之後接下來就開始作詢價的動作,是由總務去作詢價 ,依照需求單位的施工計畫,找二家以上的廠商作比價的 紀錄,比價的結果檢具估價單,申購單上會寫已經比價過 二家以上的廠商,哪家廠商價格低,在合理的申購金額裡 面進行施作,總務會建議由比價結果較低的那家廠商來施 作,總務詢價、比價完之後,簽呈就會跑到主任那邊,由 主任來確認是否採納由總務建議的那家比價較低的廠商來 施作,依正常的流程主任還是有權限來做更改,如果主任 認為廠商可以的話,主任會在比價紀錄上面的申購單核章



,之後簽呈就會跑到總務那邊去,總務就依據需求請該廠 商來辦理施作。施作完畢之後由總務會同需求單位辦理現 勘,現勘完畢之後可驗收,就請廠商開立請款單據,包括 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這些單據是交給總務,由總 務製作支付憑證就是付款憑證,然後我會計這邊就製作支 出傳票交給出納,出納那邊開支票付款,整個流程就結束 。在我任職期間,我有聽過總務跟我說簽呈並沒有跑到他 那邊過,廠商就已經在施作了,但是我不清楚到底有哪些 案子是這樣的情況。(問:你剛才有說總務有跟你說意見 不是他做的指的是估價的部分?)是的,簽呈第一次由需 求單位簽出到我那裡確認費用科目底下有無可施作之金額 時,還沒有估價單,總務詢價比價之後會有估價單,估價 單回來之後會有一個由總務製作的詢價紀錄,這個詢價記 錄會到我那裡,因為我必須要核章,我核章完之後交由主 任決定,但是總務曾經向我反應過估價單的部分並不是由 他去詢價回來的,而是在需求單位提出需求時就已經先去 詢問過價錢了。」、「(問;照你這樣講簽呈跟估價單是 一起到你那邊,還是沒有經過你那邊就到主任那裡,主任 核可之後才到你那裡?)有,就是直接簽呈、估價單就整 個跑到主任那邊,主任決定要做後簽呈就直接交給總務, 並沒有經過我這裡。」、「(問:你說簽呈到你那裡已經 附估價單了,所以是連同簽呈、估價單、比價紀錄都是一 起到你那邊由你一次核章?)在我經辦的期間裡面有發生 總務跟我交代說主任交代下來實際上工程都已經做好了, 叫我在簽呈上面補蓋章。」、「(問:《提示96年4月25 日證人孫瑞桃的筆錄96他1202卷P183》你有說總務有跟 你講過估價不是他們做的,你說過估價單全由何堯政提供 的?)是的,估價單是由被告何堯政附的。」等語(見本 院卷第212-219頁)。
2、如附表一㈠所示各該小額採購案件之估價單均係證人劉嘉 炎所提供並施作等情,有下列證據足證:
(1)證人劉嘉炎之證述:①於96年4月24日於法務部調查局航 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調查中證稱:「(問:經歷、現職? )我從70年間即從事油漆工程,88年4月成立優美佳交通 工程行,由我擔任負責人迄今,另在89年6月間成立元上 億企業有限公司,由我長媳鍾惠雲擔任負責人,但實際上 公司營運皆由我負責,這兩家公司均是獨資性質。(問: 貴公司的營業項目?)優美佳交通工程行營業項目有交通 標示工程、交通標誌器材零售及油漆工程等項,元上億企 業有限公司營業項目有道路交通安全標示工程承包及施工



,各種油漆工程承包及施工等項。(問:是否曾分別於92 年及93年間分別承作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小額採購工程? 如何得知施工訊息?參與詳細情形為何?)是的,我曾以 優美佳名義分別在92年3月14日及93年3月8日承包「工業 路及工業12 、13路柏油路面標線工程」與「設置廠商位 置名牌3座」,當初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何姓組長(詳細 姓名我不清楚)電話通知我,說明該中心有工程要施作請 我提供估價單,我便依照該該工程細項提供優美佳公司估 價單,估價單金額分別為8萬5,600元及9萬2,100元,另曾 以元上億名義分別於92年9月24日、93年4月14日及93年9 月20日承包「綠地認養廠商標示牌17面」、「工8路道路 標線2500M、標示牌2面-工8路及20路口」、「消防栓標示 線、出入口危險告示牌4面、中心線反光標記80只」,當 初也是何姓組長請我提供元上億公司估價單,估價單金額 分別9萬5,130元、8萬2,000元、8萬9,750元,前述工程估 價單均是我在填寫完後交給何姓組長,何姓組長在比價後 即通知由優美佳及元上億承包前述工程。」等語(見臺灣 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他字第1202號偵查卷第98-100 頁)。②於96年8月27日檢察官偵查中結證稱:「(問: 有何補充?)我有借估價單給周玲梅去比價,也有向周玲 梅借估價單參加92年、93年大里工業區小型工程招標。」 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14886號 偵查卷第28頁)。
(2)證人周玲梅於96年8月27日檢察官偵查中結證稱:「(問 :92年、93年間,有無施作臺中大里工業區小型工程?) 有,記得1件或2件。(問:你向何人借牌照參加比價?) 同業,『東春實業有限公司』張宏年老闆借牌,參加比價 。另外還有我們自己的『偉明油漆行』,負責人邱明志是 我先生。(問:是誰去參加比價?)是我送估價單過去, 送到何堯政先生那裡。(問:何人決策要做此工程?)都 是蔡辛酉主任打電話來的,因業務方面是我負責,由我承 接此工程的。(問:『勝利凱交通工程行』是你去借牌的 嗎?)對,負責人是徐火明。(問:『祚禎公司』也是你 去借的?向何人借的?)是,好像是實業有限公司,是向 老闆黃玉梅借牌。(問:借『東春公司』投標那1件?《 告以各工程要旨》此部分我忘記了。(問:借牌照給誰去 參加比價?)『勝利凱』徐火明,『優美佳』劉嘉炎,『 元上億』鐘惠雲。」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 年度偵字第14886號偵查卷第18-20頁)。(3)又證人即「東春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張宏年於96年5月



10 日於法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調查中證稱 :「(問:提示東春實業有限公司參加92年度大里工業區 中心『廠商名稱牌』估價單,貴公司有無參與92、93年度 大里工業區中心小額採購工程案件比價?詳細情形為何? )(經詳視後作答)本公司未參與上述工程之估價,該估 價單亦非本公司製作之規格,本公司估價單的規格是A4, 沒有上述之格式,但前述估價單之公司章及私章應該是本 公司及我個人所有,可能是同業幫助本公司領取退還其他 工程押標金時,順便在其所自行製作的估價單上加蓋本公 司之公司章及私章,至於是誰製作的我並不清楚,但我確 認該估價單非本公司所製作的。」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 航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調查卷第97-99頁);暨證人即「 祚禎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謝黃玉梅於96年4月24日於法 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調查中證稱:「(問: 大里工業區○○○○○路口道路標線2500 M』工程(93年3 月25日,承包廠商為元上億企業公司)、『消防栓標示線 』(93年7月28日,承包廠商為元上億企業公司),『廠 商位置圖廠名修改』(93年5月20日,承包廠商為偉明油 漆行)等小額工程採購案,你有無提供估價單、企劃書給 與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採承辦人員參予比價?詳情為何? )我完全不清楚有上述工程,更沒有提供估價單、企劃書 給與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採購承辦人員參予比價。」、「 (問:經本站行文向臺中縣政府查詢回覆祚禎企業有限公 司的結果,貴公司已申請在92年8月5日歇業,並經主管單 位於92年8月21日(0000000000號)核准在案,貴公司已 停業,為何上述三件小額工程案件有祚禎企業有限公司名 義比價,你作何解釋?)如我前述,我先生謝東春過世後 ,祚禎企業有限公司就沒有實際營業,所以我不清楚上述 情事。」等語(見上開調查卷第81-82頁)。(4)綜上,堪認證人劉嘉炎確係「優美佳交通工程行」、「元 上億企業有限公司」及「勝利凱交通工程行」之實際負責 人,並於參與如附表一㈠所示小額採購工程之比價時,即 向「信帆企業有限公司」及「偉明油漆行」之實際負責人 即證人周玲梅借取「信帆企業有限公司」、「偉明油漆行 」及「東春實業有限公司」、「祚禎企業有限公司」之估 價單參與比價。
3、如附表一㈡所示各該小額採購案件之估價單均係證人周玲 梅所提供並施作等情,有下列證據足證:
(1)證人周玲梅於96年8月27日檢察官偵查中結證稱:「(問 :92年、93年間,有無施作臺中大里工業區小型工程?)



有,記得1件或2件。(問:你向何人借牌照參加比價?) 同業,『東春實業有限公司』張宏年老闆借牌,參加比價 。另外還有我們自己的『偉明油漆行』,負責人邱明志是 我先生。(問:是誰去參加比價?)是我送估價單過去, 送到何堯政先生那裡。(問:何人決策要做此工程?)都 是蔡辛酉主任打電話來的,因業務方面是我負責,由我承 接此工程的。(問:『勝利凱交通工程行』是你去借牌的 嗎?)對,負責人是徐火明。(問:『祚禎公司』也是你 去借的?向何人借的?)是,好像是實業有限公司,是向 老闆黃玉梅借牌。(問:借『東春公司』投標那1件?《 告以各工程要旨》此部分我忘記了。(問:借牌照給誰去 參加比價?)『勝利凱』徐火明,『優美佳』劉嘉炎,『 元上億』鐘惠雲。」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 年度偵字第14886號偵查卷第18-20頁)。(2)證人邱明志即「偉明油漆行」登記負責人及證人周玲梅之 夫於96年5月10日於法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 調查中證稱:「(問:經歷、現職?)我是偉明油漆行負 責人,我妻子周玲梅則是信帆企業公司負責人,實際上這 兩家公司都是我在負責,只是用兩個不同的公司牌。」、 「(問:你與經濟部工業局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人員何人 熟識?交往關係為何?)我都不認識大里工業區中心人員 ,工程的前置作業都是我太太周玲梅處理的。(問:貴公 司有無參與92、93年度大里工業區中心小額採購工程案件 ?詳細情形為何?)依貴站人員提供的案件彙整表,偉明 油漆行及信帆企業公司確有參與92、93年度大里工業區中 心小額採購工程案件,有的是我公司得標,有的是我公司 參與投標。(你如何得知參與前述大里工業區中心小額工 程採購案?工程由何人設計?)我不清楚,相關工程前置 作業都是我太太在處理,我只是負責工程施工。(問:你 太太周玲梅為何都沒有告訴你是何人協助你們公司參與前 述大里工業區中心小額工程採購案?)沒有,我只是負責 工程施工。(問:你參與大里工業區中心小額工程採購案 的程序如何?)我不清楚工程採購案的程序,相關工程前 置作業都是我太太在處理。(問:你是否曾提供自家或他 家公司的大里工業區工程估價單作為比價用途?詳情何? )這些估價單都是我太太在處理。」等語(見上開調查卷 第29-32頁)。
(3)綜上,堪認證人周玲梅確係「信帆企業有限公司」、「偉 明油漆行」之實際負責人,並於參與如附表一㈡所示小額 採購工程之比價時,即同時提出「信帆企業有限公司」及



偉明油漆行」之估價單或向證人劉嘉炎借取「勝利凱交 通工程行」之估價單,或以不詳方法取得「祚禎企業有限 公司」之估價單參與比價。
4、如附表一㈢所示各該小額採購案件之估價單均係證人蕭位 翰所提供並施作等情,有下列證據足證:
(1)證人蕭位翰之證述:①於96年4月24日檢察官偵查中結證 稱:(問:調查中稱:『是的,我係應蔡辛酉何堯政要 求,一次提供2家廠商估價單給蔡辛酉何堯政收受審查 ,至於是否交由我承攬施作,其主控權在蔡辛酉何堯政 ,而前述小型工程採購案最後均係以相同模式交由我承攬 施作,惟前述工程有含不銹鋼構造部分,係經由我介紹富 雅不銹鋼企業社員工蕭榮彰蔡辛酉何堯政認識,而交 由渠承攬施作的,我記得蕭榮彰曾將富雅不銹鋼企業社及 富強不銹鋼企業社估價單託付予我,交由蔡辛酉何堯政 收受。』,是否如此?)是。(問:調查中稱:『蕭樹林 及張麗美係我工程同業,彼等認識,惟無特別交情,至於 申梅花及陳同立我則不認識,但我認識富雅不銹鋼企業社 員工蕭榮彰,我因承攬前述小型工程,有關不銹鋼構造部 分,均請渠施作。』,是否如此?)是。(問:調查中稱 :『富雅不銹鋼企業社請款發票係蕭榮彰要求我代填寫, 故筆跡相同。』,是否如此?)是。(問:調查中稱:『 調查員問:「你於92年3月14日承攬『階梯打除補舖』工 程及92年5月27日承攬大里工業區○○○○○道維修』工 程,你如何與奇武公司進行比價?」,你答稱:「我等並 未進行比價,奇武公司之估價單係由我填具內容後,經由 張麗美同意後,攜至奇武公司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連同 友禾公司估價單一起交由蔡辛酉收受』,是否如此?)10 萬元以下的小工程,採購法規定,不用公開比價,我們寫 好估價單送去的。奇武公司的估價單,因為我們都是同業 ,有時候他會叫我自己寫一寫,然後再由他蓋章。(問: 「奇武公司」於91年9月停業,有何資格參與比價?)我 不曉得他停業,因為不是公開招標,所以不必附證照,沒 有附證照,就不知道他停業,所以就以『奇武公司』名義 去比價。」、「(問:調查員問:『你於92年7月23日承 攬大里工業區『七星溝疏浚』工程,你如何與堃揚工程行 進行比價?』,你答稱:『我等並未進行比價,堃揚工程 行估價單係由我填具內容後經由蕭樹林同意後,攜至堃揚 工程行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連同友禾公司估價單一起交 由蔡辛酉收受,惟該工程實際由何人得標施作,因時間久 遠,我已經記不清楚。』,是否如此?)是。(問:「奇



武公司」、「堃揚工程行」、「友禾公司」估價單,有無 親自拿給蔡辛酉?)沒有,可能是調查員誤會我的意思, 我是交給裡面的主辦小姐及何堯政。有沒有交給蔡辛酉, 已記不清楚。」等語(見上開偵查卷第90-92頁)。②於 96年8月27日檢察官偵查中結證稱:「(問:除了借『奇 武』估價單外,還填『堃揚』估價單?)『奇武』是經張 麗美同意,『堃揚』是經蕭樹林同意,再送去給主辦人員 。」等語(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1488 6號偵查卷第18頁)。
(2)證人即「旻耀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蔡鴻洲於96年5月10 日於法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調查中證稱:「 (問:提示: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採購案件彙整表「工業 路排水溝改善增設25mm30暗溝」工程及「工9路菱型網圍 籬修復及施作植草磚」工程,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上 述2項小額採購工程之比價,經濟部工業局大里工業區服 務中心人員有無向貴公司訪價?貴公司有無參與比價?) (經詳視後作答)經濟部工業局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人員 並沒有來向本公司人員訪價,本公司亦沒有參與大里工業 區服務中心所辦理之小額採購工程比價。(問:提示:旻 耀營造有限公司之「菱型鋼圍籬修護及界址施作植草磚工 程」及「工業路底排水改善工程」報價單,該2張報價單 內容是否由貴公司所填寫製作?詳情為何?)(經詳視後 作答)該2張報價單內容名稱及金額都是由友禾營造工程 公司所填寫及製作,再由友禾營造工程公司負責人蕭位翰 交至本公司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私章,本公司並沒有實際 參與上述2項工程之採購。」、「(問:旻耀營造有限公 司借牌予友禾營造工程公司參予前述工程比價,其代價為 何?)沒有什麼代價,我只是基於同業及朋友的立場才借 牌給友禾營造工程公司參予前述工程比價。」等語(見調 查卷第47-49頁)。
(3)證人即「堃揚工程行」負責人蕭樹林於96年5月17日於法 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調查中證稱:「(問: 經歷、現職?)我一直從事建築業之綁鐵工作,86年間在 彰化縣社頭鄉設立堃揚工程行並擔任負責人迄今。(問: 堃揚工程行的營業項目?)堃揚公司的營業項目為鐵工業 。(問:92、93年間經濟部工業局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辦 理小額採購比價案件,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人員有無向貴 公司訪價及參予比價?詳情為何?)有的,由於我識字不 多人脈也不廣,所以都是由我的朋友,亦即友禾營造工程 公司負責人蕭位翰通知我有那些工作可做,並告知大里工



業區服務中心有小額採購工程可做,蕭位翰就要求我就以 堃揚公司的名義承攬,並由蕭位翰幫我填寫估價單,前後 共計2次,蕭位翰並將堃揚公司估價單提供予大里工業區 服務中心估價、比價、承攬該服務中心小額採購,工程結 束後,則由蕭位翰替我填寫堃揚公司的發票予大里工業區 服務中心請款,我從未與大里工業區服務中心的人接觸過 ,該中心也沒有主動通知過我估價、比價,所有大里工業 區服務中心之估價、比價等都是蕭位翰幫我處理的,我記 得堃揚公司在93年間承攬過『七星溝疏浚工程』,工程經 費7萬7,175元,並由友禾營造工程公司蕭位翰替我填寫估 價單並承攬該小額採購工程,我只承作整個『七星溝疏浚 工程』中涉及到鐵工的部分,另93年4月27日『綠地整地 』,工程經費6萬5,646元也是友禾公司蕭位翰以我堃揚公 司的名義填寫估價單,供該服務中心比價並承攬,然後再 由蕭位翰找其他公司(公司名稱不清楚)承作,事後由蕭 位翰以我公司發票請款,我並未實際承作此小額採購案。 」、「(問:堃揚公司有無借牌予友禾營造工程公司參與 前述工程比價?其代價為何?)因我與友禾營造工程公司 蕭位翰是多年好朋友,堃揚公司的業務大多都是蕭位翰所 介紹,故蕭位翰會以我堃揚公司的牌去標工程,如有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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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奇武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友禾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冠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上億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優美佳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資園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蒔欣園藝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群昇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旻耀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勁揚景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先鋒園藝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信帆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耀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帆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園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億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佳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