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8年度,2238號
TCDM,108,訴,2238,2020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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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張珮琦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 │
├──┼───────────────┼────────────┤
│1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1份 │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 │、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 │蕙惠方形戳章 │
├──┼───────────────┼────────────┤
│2 │保險保險單(保險單號碼:002200│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陳│
│ │3630)、保險費送金單(收據)、│汝亮印章、台中營業處助理│




│ │保證書各1份 │收訖圓戳章、永旭保險經紀│
│ │ │人簽署人廖蕙惠方形戳章、│
│ │ │永旭保險經紀人公司章、范│
│ │ │國樑印章 │
├──┼───────────────┼────────────┤
│3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2份( │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保險單號碼:0000000000、001902│、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4360) │勝煌方形戳章 │
├──┼───────────────┼────────────┤
│4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4份(保 │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全│
│ │險單號碼:0000000000、00000000│球人壽公司章、陳汝亮印章│
│ │40、0000000000、0000000000)、│、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
│ │險單號碼:0000000000、00000000│章、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
│ │單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廖勝煌方形戳章 │
│ │、0000000000) │ │
│ │【起訴書誤載為全球人壽人身保險│ │
│ │保險單(保險單號碼:0000000000│ │
│ │)、保險費送金,爰更正之】 │ │
├──┼───────────────┼────────────┤
│5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2份。 │臺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 │、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 │蕙惠方形戳章 │
├──┼───────────────┼────────────┤
│6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陳│
│ │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汝亮印章、全球人壽公司章│
│ │、保險費送金單(收據)、保證書│、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
│ │各2份。 │章、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
│ │ │廖蕙惠方形戳章、永旭保險│
│ │ │經紀人公司章、范國樑印章│
└──┴───────────────┴────────────┘
附表二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 │
├──┼───────────────┼────────────┤
│1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2份 │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 │、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 │勝煌方形戳章、新契約部收│
│ │ │訖章 │
├──┼───────────────┼────────────┤
│2 │保險保險單(保險單號碼:002004│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全│




│ │6130、0000000000)、保險費送金│球人壽公司章、陳汝亮印章│
│ │單(收據)各2份 │、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
│ │ │章、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
│ │ │廖勝煌方形戳章 │
├──┼───────────────┼────────────┤
│3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1份 │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 │、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 │蕙惠方形戳章 │
├──┼───────────────┼────────────┤
│4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全│
│ │號碼:0000000000)、保險費送金│球人壽公司章、陳汝亮印章│
│ │ │、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
│ │ │章、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
│ │ │廖蕙惠方形戳章 │
├──┼───────────────┼────────────┤
│5 │全球人壽增額終身壽險要保書2份 │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 │、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 │勝煌方形戳章 │
├──┼───────────────┼────────────┤
│6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劉│
│ │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先覺印章、全球人壽公司章│
│ │、保險費送金單各2份。 │ │
└──┴───────────────┴────────────┘
附表三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 │
├──┼───────────────┼────────────┤
│1 │全球人壽要保書、保險業務員核保│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報告書各1份 │、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 │勝煌方形戳章 │
└──┴───────────────┴────────────┘
 
附表四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 │
├──┼───────────────┼────────────┤
│1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保險│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圓戳章│
│ │業務員核保報告書、傳統型個人人│、永旭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
│ │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聲明書各1份 │勝煌方形戳章、新契約部收│
│ │ │訖章 │




├──┼───────────────┼────────────┤
│2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劉│
│ │號碼:0000000000號)1份 │先覺印章 │
│ │ │ │
└──┴───────────────┴────────────┘
附表五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 │
├──┼───────────────┼────────────┤
│1 │安聯人壽單次追加繳付保險費申請│台中營業處助理收訖章、王│
│ │書1份 │雅慧圓戳章、永旭保經簽署│
│ │ │人廖蕙惠方形戳章 │
└──┴───────────────┴────────────┘
附表六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 │
├──┼───────────────┼────────────┤
│1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傳統│契約處收訖章、永旭謝怡君
│ │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聲明│圓戳章、永旭保險經紀人簽│
│ │書各1份 │署人廖蕙惠方形戳章 │
├──┼───────────────┼────────────┤
│2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公司大、小章、全│
│ │號碼:0000000000)、保險費送金│球人壽公司章、全球人壽公│
│ │單(收據)各1份。 │司總經理章 │
└──┴───────────────┴────────────┘
附表七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偽造署押、 │
│ │ │數量 │
├──┼───────────────┼────────────┤
│1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傳統│新契約部收訖章、台中營業
│ │型個人人壽保險契約審閱期間聲明│處助理收訖章圓戳章、永旭│
│ │書各1份 │保險經紀人簽署人廖勝煌方│
│ │ │形戳章 │
├──┼───────────────┼────────────┤
│2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大、小章、陳汝亮
│ │號碼:0000000000)、保險費送金│印章、全球人壽公司章、劉│
│ │單(收據)、保證書各1份 │先覺印章、永旭保險經紀人│
│ │ │簽署人廖勝煌方形戳章、永│
│ │ │旭保險經紀人公司章、范國│




│ │ │樑印章 │
├──┼───────────────┼────────────┤
│3 │全球人壽變額年金保險要保書、要│偽造「蔡麗娟」署押9枚 │
│ │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暨額度│ │
│ │查詢授權書、投資型保險商品客戶│ │
│ │風險屬性分析評估表、新契約承保│ │
│ │前內容變更申請書、變額年金保險│ │
│ │建議書暨「商品說明書」權益說明│ │
│ │確認表各1份 │ │
├──┼───────────────┼────────────┤
│4 │101年9月4日保單借款合約書、101│偽造「蔡麗娟」署押4枚 │
│ │年9月5日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 │各1份 │ │
├──┼───────────────┼────────────┤
│5 │102年10月4日保單借款合約書1份 │偽造「蔡麗娟」署押2枚 │
└──┴───────────────┴────────────┘
附表八
┌──┬───────────────┬────────────┐
│編號│偽造文件名稱 │盜蓋印章種類 │
├──┼───────────────┼────────────┤
│1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傳統│新契約部收訖章、台中營業
│ │投保權益確認與FATCA身分聲明書 │處助理收訖圓戳章、永旭保│
│ │書、保險業務員核保報告書各1份 │險經紀人簽署人廖勝煌方形│
│ │ │戳章 │
├──┼───────────────┼────────────┤
│2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大、小章、劉先覺
│ │號碼:0000000000)、送金單。 │印章、全球人壽公司章 │
├──┼───────────────┼────────────┤
│3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客戶│永旭謝怡君圓戳章、永旭保│
│ │投保權益確認與FATCA身分聲明書 │險經紀人簽署人廖蕙惠方形│
│ │、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各1份。 │戳章 │
├──┼───────────────┼────────────┤
│4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大、小章 │
│ │號碼:0000000000) │ │
├──┼───────────────┼────────────┤
│5 │全球人壽傳統型保險要保書、客戶│契約處收訖章、永旭謝怡君
│ │投保權益確認與FATCA身分聲明書 │圓戳章、永旭保險經紀人簽│
│ │、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各1份 │署人廖蕙惠方形戳章 │
├──┼───────────────┼────────────┤
│6 │全球人壽人身保險保險單(保險單│全球人壽大、小章、全球人│




│ │號碼:0000000000)、保險費送金│壽公司章、陳汝亮印章 │
│ │單(收據)各1份 │ │
└──┴───────────────┴────────────┘
 
附表九
┌──┬─────┬──────────────────┐
│編號│犯罪事實 │所犯之罪、應處之刑及沒收 │
├──┼─────┼──────────────────┤
│ 1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一)1.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2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一)2.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3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 │、(一)3. │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4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一)4.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玖萬捌│
│ │ │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
│ │ │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5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一)5.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6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一)6.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玖萬陸│
│ │ │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
│ │ │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7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一)7.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8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一)8.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玖萬伍仟元│
│ │ │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9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二)1.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10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二)2.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11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二)3.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12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二)4.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13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
│ │、(二)5. │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14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二)6.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15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三)1.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16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三)2. │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17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四)1.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18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四)2. │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19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五)1.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
│ │ │時,追徵其價額。 │
├──┼─────┼──────────────────┤
│ 20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五)2. │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21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六)1.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
│ │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 22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六)2. │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23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




│ │、(七)1. │項、第一項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
│ │ │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 │ │算壹日。 │
├──┼─────┼──────────────────┤
│ 24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七)2. │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25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七)3.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未扣案之如附表七編號3至5所示文書上之│
│ │ │「蔡麗娟」署名拾伍枚,均沒收之。 │
├──┼─────┼──────────────────┤
│ 26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修正前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
│ │、(八)1. │項之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玖萬柒│
│ │ │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
│ │ │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27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八)2.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28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
│ │、(八)3. │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玖萬元│
│ │ │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29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八)4.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 30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詐│
│ │、(八)5. │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伍仟元│
│ │ │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 31 │犯罪事實一│鍾之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
│ │、(八)6.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 │ │壹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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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永旭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安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